3/30/2011

男生為1千蚊 扯皮肛交打孖上


無業漢認淫 6童 狎玩 10分鐘學長計時 2011年03月30日 蘋果日報


【本報訊】已為人父的無業漢,看準少年貪錢心理,以數百元誘使男童與他肛交。 6名年僅11至13歲的男童慘遭性侵犯,被拍下淫照,他們充當扯皮條的同學,更分取部份肉金。無業漢昨在高法院承認12項控罪,法官須傳召心理及背景報告,押後至4月27日判刑。記者:黃幗慧

被告李國偉(37歲)承認6項與 21歲以下男子同性肛交、4項非禮、1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1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辯方指被告的妻子在內地,其18個月大兒子已來港定居。

拍下男童E下體裸照
案情指,被告透過一名約20多歲、名叫Tommy的男子認識當中4名受害男童。05年時11歲的男童F,與Tommy是觀塘樂華邨街坊,F被帶往Tommy家中,被告以陽具磨擦 F的肛門,事後給200元予F。

同年年中,被告認識讀中一的13歲男童E,Tommy向E指被告好有錢。被告兩度帶E到深水埗開房肛交,並拍下E裸露下體照片,兩次各給200元予E作酬。

被告翌年認識讀小五的12歲男童B。在被告要求下,B介紹同學C給被告認識,B說,只要肯與被告肛交,便有酬勞,剛離家出走的 C急需要錢,答應與被告見面。被告與C兩度開房肛交,B均在場旁觀,事後瓜分C共750元的肉金。 3個月後,被告與 B獨自開房肛交,被告共給1,000元予B。

被告要男童D摸下體
讀中二的男童A在中四學長介紹下認識被告。去年6月A急需用錢,答應收500元讓被告摸10分鐘。被告用陽具磨擦A的肛門,學長在旁計時。被告共非禮A兩次,但其中一次付500元予A。

受害男童D於去年7月離家出走,在深水埗街頭遇上被告,被帶回被告的家中看色情片。二人同睡時,被告聲稱自己有夢遊,乘機撫摸 D,更拍下裸照又要D摸他的下體,D臨走前收下被告100元。被告稍後被捕,警誡下承認喜歡11至14歲的男童。案件編號: HCCC33/11

小男生為1千蚊 扯皮肛交打孖上( 2011-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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