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2011

甚麼是走私

學校教我的是一套, 家人教我的又是另一套, 你們大人想我將來怎樣的

三跨境學童走私iPad 2被捕 (星島)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再有家長利用學童走私貨品返內地。繼月初有一名父親被揭利用十歲兒子走私四十四部Sony遊戲機返深圳,本月中又再有學童家長指使三名未滿十四歲的跨境學童子女做「水貨客」,放學時利用深圳口岸的「走讀學童專用通道」,以圖避開抽查,「走私」兩部內地仍未正式發售的iPad 2過境,因神色緊張被關員揭發。  本報記者

每逢有新款iPhone和iPad推出,中港兩地都掀起炒風。下月正式抵港發售的iPad 2,蘋果電腦仍未公布內地發售日期,旋即成為內地炒貨目標。不過iPad和iPhone等貴價數碼產品,被列入不能享受免稅的個人物品,無論港人或內地人攜帶返內地,若未能證明是自用兼會帶返本港,都會被徵收百分之二十稅款。

被關員發現形迹可疑
深圳衞視報道,有不法分子竟涉嫌利用近年愈來愈多的深港跨境學童走私iPad 2,為方便學童過關的專用通道,更成為「走私通道」。報道指,本月十八日下午六時,三名身穿香港校服的學生,放學後經羅湖口岸返深圳,但由於「心虛」,被關員發現形迹可疑,被截查以X光機檢查書包,發現書包內並無帶書本,而是兩部iPad 2。

三名學童隨即逃跑,經截查後,發現全未夠十四歲,又聲稱是自己父母叫他們帶水貨過境,自己並不知已觸犯「走私」。

事實上,羅湖口岸○五年起設立專用通道予深港跨境學童過關,但不法分子近年利用未成年人士走私應課稅物品情況普遍,尤其專門利用學童走私體積細小,但價格高的手提電話、遊戲機和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羅湖海關今年查獲九十一宗十六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士走私案,涉及六十七名學童。

校方關注家長保母教唆
有水貨商表示,有聽聞坊間幫手帶貨返內地,每部iPad可獲二百元「水腳費」,「帶四五部就成千元,都好和味,難怪吸引人走私。」不過他指,未見過學童購買iPad,「我們的客戶主要是自用的,但是否家長叫子女走私就不知道了。」

今學年跨境學童多達九千人,鳳溪公立學校行政總裁馬紹良坦言,自從學校兩年前曾發現一名小二學生被利用運送私煙後,已全面加強監管;又會經常與保母車公司溝通。

馬紹良指,學童亦未必明白「甚麼是走私」,但班主任會向學生解釋,又舉辦家長講座,提醒家長走私的嚴重性,「希望家長可以睇緊子女」。

北區家長教師會聯會主席張淑娟亦指,曾聽聞有家長及保母不惜利用跨境學童鋌而走險走私水貨,「由於學童年紀細,即使海關發現都不會有事」,狠批有關家長「無得救」。

北區小學校長會主席孔偉成亦一直有留意跨境學童被利用走私的情況,「我經常提醒學生,不要讓陌生人將東西放入書包」。



書包藏iPad2 3港童羅湖走私 深圳大量收貨 炒高1.2倍 (明報)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 05:05 

【明報專訊】蘋果iPad 2進軍內地市場的日期未定,近日已成炒賣新貴,水貨價較官方價高逾1.2倍。內地海關日前發現3名身穿校服的港學童,企圖利用書包作掩護,準備各走私兩部iPad 2返內地。羅湖海關指短短3個月內已查獲91宗涉利用未成年人士走私案件,共涉及67名學童。
海關重申,利用未成年人走私,一經查獲會按法規追究其監護人或唆使人。

辯稱父母贈內地親友
據內地媒體引述羅湖口岸海關報道,上周五(18日)傍晚,關員發現3名年幼學童身穿校服,由香港過關時神色慌張,背著的書包扁扁恍如無物,遂把3人截停檢查,最終發現書包內是用黑色塑膠袋包著的兩台iPad 2。3名學童均不足14歲,他們辯稱是父母讓他們攜帶入境送給內地親友。

海關人員透露,今年已查獲91宗利用16歲以下的未成年者走私案,涉及學童67人,走私物品以價值高、體積小、易於攜帶的熱門電子產品為主,包括手機、遊戲機、平板電腦等,過關時既有成人陪同,也有單人或結伴闖關。

羅湖海關在周五的一次行動中,一小時便檢獲50萬元走私貨品,單是iPad 2便有5部,另有5部為上一代iPad。據了解,水貨客每部平板電腦能分得80港元,不少水客每天不斷穿梭深港兩地,本月初更有10歲港童被父親利用走私44台Sony遊戲機往內地。

3月內91宗未成年走私
本報記者昨傍晚到深圳福田新華強廣場查訪,雖不見港人放售iPad 2,不過有店員表示他們大量收貨,但要見貨才會開價,店內亦有16GB和32GBWiFi及3G版現貨出售,身攜iPad自用的記者過關時亦未察覺內地關員加強巡查。

iPad2在香港時間本月12日清晨才於美國開售,翌日已有水貨店引進香港,亦有人利用美國地址網上訂購,再轉運到香港,部分屬自用,但更大部分會轉到旺角先達等水貨店轉手圖利,以16GB版本為例,先達零售價目前約為5780元(WiFi)和9680元(3G),深圳華強北路一帶更分別升至約6300港元(人民幣5300元)和約11,173港元(人民幣9400元),比官方價約3890元和4900元,分別高達六成及1.2倍,反映炒風熾烈。

記者昨到深圳華強北路一間水貨手機和平板電腦店,店內人頭湧湧,不過查詢iPad 2價格的人多,購買的人少,現貨價仍然高企,部分較美國官方價高出128%。(余俊亮攝)

內地未滿14歲免責 團體籲勿走法律罅 (明報)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 05:05 
【明報專訊】內地法律規定,未滿14歲的兒童縱然犯法亦毋須負上刑責,有不法之徒遂利用兒童作「馬前卒」,甚至有家長叫子女以身試法。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呼籲家長不要貪一時衝動或便宜,走「法律罅」利用未成年子女走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規定,未滿14歲的兒童毋須負刑責,已滿14歲不足16歲的少年,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毒、放火、爆炸及投毒才要負刑事責任,而18歲以下人士應當從輕處罰,除可責令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亦可由政府收容教養 。

盼父母作身教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關注事件,呼籲任何人和父母不要利用兒童滿足一己之慾,家長、海關等執法部門應格外留意。對於有家長利用子女走私,她認為家長應向子女身教,教導他們不要太看重物質,「不要為五斗米折腰,更不應利用兒童以得到更多物質」。

不過,她指調低刑責年齡並非解決之法,認為當局應對這些心智未成熟的兒童提供輔導,倒是利用小童的人應該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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