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2010

無妄之災

過去一年多,本港出現八宗「鏹水彈」案,有人指責投擲腐蝕性液體 ,比恐佈襲擊更令人髮指。曾是當紅女歌手黎愛蓮,強烈譴責「鏹水彈」案的兇徒,全因多年前被鏹水毀容,令她一無所有。

有犯罪心理學家指,一般使用腐蝕性液體襲擊的兇徒,犯罪皆因心中的仇恨,決意要令受害人比死更難受,一生受創,留下不能磨滅的瘡疤。
為什麼要這樣做? 他們受創,那會解決問題嗎

星期二檔案 - 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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